吴亮律师
法院判决书生效后的利息的计算,既然提到了利息,就说明是经济类纠纷,那至少有两种不同的情形,一是原告在诉讼时依据与被告之间的约定主张了利息的,无论其主张合理与否,法院都会按合理合法的利率水平作出判决,一般表述为“自借款(或欠款)之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按年率**付息“,这个利率水平主要根据原告的主张,只要不超过法定的高利贷水平,法院都是会支持的,超过了的,法院一般按不高于同期银行间资金市场利率的四倍判定;二是如果原告在诉讼时没有利息主张的,法院也会判令被告限某年某月某日前清偿借(欠)款,并按年率**支付自判决生效之日起至全部债务清偿之日止的利息。这个利率水平一般按同期银行一年期贷款利率水平来定。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你好,建议及时还款 ✫✫✫✫✫有法律问题,请打电话15555555523(123中间8个5),微信同号,免费咨询✫✫✫✫✫计算方法是判决书确定的债权数额为基数(本金和利息),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息的两倍计算。请问有何法律依据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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